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有关加快推进西部铁路建设的建议,交由铁道部牵头办理,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督办。
铁道部高度重视办理工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陆东福总负责,办公厅、发展计划司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办理工作明确到相关处室和承办人,严格落实责任制。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铁道部对承办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铁道部将积极协调参加办理单位集中开展办理工作,邀请相关代表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及讨论,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督办单位和参加办理单位意见基础上,完成办理答复工作。(简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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