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铁二局二公司成渝客专一分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项目部决定从2012年2月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公司《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项目一分部《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质量奖罚细则》《应急处置预案》、《“架子队”管理办法》、《环保管理措施》等,对项目部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岗位培训。未经项目安质环保部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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